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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彩app全面禁野不能“一关了之”!全国:要帮助养户转型、给予一定补偿!
近期,全民都在关注全面禁食野味,不是仍想“贪食”,而是因为相关养殖户遍布南北各地。数据显示,2016年全国野生动物养殖产业专兼职从业者有1409多万,相关养殖户遍布南北各地。
据新华社记者调查发现,在不少地方只是一关了之、一封了之、一停了之,对养殖户没有经济补偿,也还没有帮助他们转型的措施。
全国会法工委指出,决定的出台实施,“可能会给部分饲养动物的农户带来一些经济损失,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支持、指导、帮助受影响的农户调整、转变生产经营活动,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补偿。”
2月24日,全国会表决通过《全国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对食用陆生野生动物行为下达了“禁令”。
在社会各界一致为《决定》叫好的同时,公众也关注一个问题:原本野生、现在却普遍存在的人工养殖动物,到底哪些还能食用,哪些不能食用?相关从业者能否找到新饭碗?
按照最高立法机构通过的决定,凡未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陆生野生动物,一律禁止食用。关于“目录”明细,农业农村部表示,正按照新要求加强沟通协调,争取尽快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农业农村部也要求进一步加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将明确水生野生动物范围。根据最新消息,甲鱼、乌龟和牛蛙已经排除。
民众关心这个问题,当然不是仍想“贪食”,而是因为相关养殖户遍布南北各地。依据2017年中国工程院发布的《中国野生动物养殖产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报告》显示,2016年全国野生动物养殖业产值已超5206亿元,其中食用动物产业创造产值约1250亿元;全国野生动物养殖产业专兼职从业者有1409多万,其中,毛皮动物产业从业者约760万人,毛皮产业产值估算3894.83亿元;药用动物产业的从业者约21.08万人,创造产值50.27亿元;食用动物产业的从业者约626.34万人,创造产值1250.54亿元;观赏、宠物类产业的从业者约1.37万人,创造产值6.52亿元;实验灵长类动物产业直接从业者约2000人,创造产值4亿元。这么大的规模,涉及这么多人的生计,可能超出了很多人的想象。
而《中国林业统计年鉴》则披露,2017年全国所有陆生野生动物繁育与利用业的林产总值为560.4亿元。同年我国进出口野生动物贸易额达到42.32亿元。从分省统计的陆生野生动物繁育与利用产值来看,野生动物经营利用大省分别是山东、辽宁和吉林。山东是养殖大省,狐狸、貉等毛皮动物养殖存栏量大,东北是鹿的养殖重点地区,如长春市双阳区是全国闻名的梅花鹿之乡。
业内人士康斌(化名)透露,特种动物养殖产业曾在2003年非典时期遭遇过一轮打击,但此后逐渐恢复,“现在很难统计全国范围有多少人在饲养特种动物,但不少地方确实以饲养特种动物为生,此次新规若严格执行将给他们带来极大打击。”
尤其是,一些养殖户、从业者还是贫困地区的贫困户。近年来,一些贫困地区把特种养殖当作脱贫产业。如某地一家竹鼠合作社,就带动了400余贫困户。据了解,仅人工繁育“野生动物”产业,西部某省至少有6000建档立卡贫困户参与。
康斌也表示,饲养野生动物是不少贫困地区的经济来源,“这都是合法的”。如江西日报在2019年11月曾报道江西省万安县饲养果子狸的“致富经”:“30只母狸可产子狸90只左右,每只子狸半年至一年可长为5公斤商品狸,按每公斤200元计算,90只可卖9万元。除去成本,一年利润就有5万余元。”该县沙坪镇、高陂镇、百嘉镇就有560户共1700多人在政府部门的帮扶下,签约养殖果子狸,奔向致富路。该省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局局长涂晓斌则表示,经合格检疫并持有批准手续(林业部门许可),人工养殖果子狸可在市场流通并走上餐桌,且市场前景十分广阔。
广西三江侗族自治县良口乡产口村长冲屯双腿残疾的李善平,2018年养殖竹鼠的收入达1.1万元,并于当年实现脱贫。新华社记者 陆波岸 摄
此外,野生动物养殖业也有不少规模较大的公司,如记者查阅企查查提供的资料发现,进行野猪养殖销售的渑池雏鹰特种养殖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000万元,该公司在简介中称“年可创经济效益6000多万元”;进行甲鱼养殖销售的定远县安东特种养殖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2亿元;进行孔雀、天鹅养殖的枣庄翔飞特种养殖有限公司注册资本8000万元。
若严格执行此次新规,不少动物或将难以以食用为目的进行养殖。全国会法工委经济法室副主任杨合庆在解读新规时曾表示,对“三有”类野生动物(即“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和其他非保护类陆生野生动物是否禁止食用,野生动物保和其他法律没有作出明确规定。这是一个制度短板和漏洞。新规在野生动物保的基础上,以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为导向,扩律调整范围,确立了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制度。
记者发现,对于“三有动物”禁食的规定,本次新规仍然对部分动物留有回旋的余地。如草兔、灰尾兔、东北兔等各种兔类也在“三有”动物名单之中,但此次新规称,一些动物(如兔、鸽等)的人工养殖利用时间长、技术成熟,人民群众已广泛接受,所形成的产值、从业人员具有一定规模,有些在脱贫攻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按照决定的规定,这些列入畜牧法规定的“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动物,也属于家畜家禽,对其养殖利用包括食用等,适用畜牧法的规定进行管理,并进行严格检疫。
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是必须不折不扣执行的法律。相关养殖户如何顺利转型,如何不让从业者生计受到影响,则是摆在各地政府面前的一道考题。
当务之急,当然是尽早明确“目录”和范围。甲鱼、牛蛙等可以继续养殖食用,相关养殖户就吃了一颗定心丸。其他的,则仍在等“目录”,比如那家竹鼠合作社,目前存栏6000多只竹鼠,每天还得喂饲料,如果不能交易,直接损失就是上百万元。
早一日明确“目录”,就意味着养殖户能早一日采取对策减少经济损失。不过,即便等来“目录”,很多从业者肯定不能再干老本行了,转型也是势所必然。
事实上,最高立法机构已经考虑到这个问题。全国会法工委就指出,决定的出台实施,“可能会给部分饲养动物的农户带来一些经济损失,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支持、指导、帮助受影响的农户调整、转变生产经营活动,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补偿。”
但据媒体报道,一些地方只是一关了之、一封了之、一停了之,对相关养殖户没有补偿,也还没有帮助他们转型的措施。前述那位合作社负责人说,自己想把竹鼠养殖场改建为养猪场,却面临资金、等难题。
因此,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应该按照全国会法工委的提醒,尽早调研,尽快出台政策,采取措施帮助数量庞大的相关养殖户、从业者,尤其是其中的贫困户。
一是摸清底数。本地特种养殖产业到底规模有多大?养殖存量有多大?有多少人从业,其中贫困人口有多少?是否主要靠特种养殖脱贫?已经脱贫的是否会因此返贫……深入调研,心中有“数”,才能政策对头。
二是帮助转型。很显然,纵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出台,最终能进入“目录”的在养野生动物将是极少数。那么,数量巨大的在养动物该如何处理?能否与养殖户共同商讨,拿出可行的产业替代方案?比如,原来养野猪的贫困户,有没有可能改养家猪?能否允许相关养殖户延期还贷?
三是协助转业。一些抗风险能力弱的贫困户,原来养殖的动物“不能吃”了,自己很可能也跟着“没饭吃”了。因此,要加快发展好扶贫产业,吸纳更多从原有养殖产业迁移出来的贫困劳动力。另外,扩大贫困地区劳务输出,进行技能培训,也是帮助相关养殖户转行的一条途径。
办法总比困难多,关键是要主动作为。尤其是帮助贫困户找到新饭碗,不仅事关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也是防止野生动物养殖变成“地下产业”的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