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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彩app中央财政、广西壮族自治区八项政策扶持生猪生产
每头能繁母猪国家补助50元,其中中央财政负担30元,广西壮族自治区和市县财政负担20元。其中,区直养殖部分,中央财政负担30元,自治区财政负担20元;非区直养殖部分,中央财政负担30元,自治区财政负担16元,市县财政负担4元(属市直养殖的由市财政负担,属县直养殖的由县财政负担)。对县以下的所有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财政局,由财政局通过“一”或“一折通”的形式将补贴资金直接兑付到农户。暂时不具备“一”或“一折通”的地方,可以采取直接发放现金的方式兑现补贴资金。在核实能繁母猪数量的时候做到“四见”:见猪(逐户逐头调查)、见人(经养殖户确认母猪数)、见标(母猪佩戴畜禽标识登记造册)、见榜(张榜公布饲养母猪情况)。
对能繁母猪国家实行政策性保险制度。每头能繁母猪的保险金额(即赔偿金额)为1000元,保费60元。其中,中央财政负担30元、地方财政补贴18元、养殖农户承担12元。
根据自治区保监局的工作意见,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将根据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提供的重点养殖企业清单,将分四个阶段完成能繁母猪的保险工作,第一阶段(8月10日-8月31日)完成对能繁母猪存栏量500头以上养殖企业签发保单;第二阶段(9月1日-10月1日)完成对能繁母猪存栏量100头-500头的养殖企业签发保单;第三阶段(10月1日-12月31日)完成对能繁母猪存栏量30头-100头的养殖企业签发保单;第四阶段(2008年)将保险覆盖面扩展到所有养殖户。母猪散养户(单户存栏母猪低于30头)要通过专业合作组织或以乡、村为单位,以统保方式投保。
要增加投入,加快原良种猪场、扩繁场和资源场建设,增强自主育种和供种能力。农业部初步安排我区扩建3个原种猪场(中央共投资600万元)、3个资源场(中央共投资300万元)、3个扩繁场(中央共投资300万元)。要加大良种猪的推广,选择生猪人工授精技术推广管理基础较好的重点县,按照政策公开、农民受益的原则,对使用良种猪给予补贴。农业部初步安排我区11个县、45万头母猪,每头母猪补助40元,其中今年按20元/头标准补贴。
实行统一良种、统一防疫、统一操作规范,降低养殖成本,提高生产能力,搞好生猪养殖的治污减排工作。中央财政对西部12个省区实行倾斜政策。年出栏500头-999头的养殖场(或小区)每个补助25万元;年出栏1000头-1999头的养殖场(或小区)补助50万元;年出栏2000头-2999头的养殖场补助70万元;年出栏3000头以上的养殖场每个补助80万元。地方政府要根据规模大小,安排必要的配套资金。此项扶持中央财政安排我区1.02亿元。自治区要求各市参照国家发改委、农业部制定的《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标准》和《关于编报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补充通知》要求,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选建生猪标准化规模养猪场。
对列入国家一类动物疫病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实行强制免疫。所需疫苗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中央财政对不同地区给予差别补助,对注射疫苗等其他防疫费用,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列入财政,予以保证。目前自治区已按中央有关要求紧急采购并给各地发放了猪蓝耳病疫苗。各地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向养殖者收取猪蓝耳病疫苗经费。对因防疫需要组织扑杀的生猪,各地要参照口蹄疫扑杀补助标准和负担办法给养殖户(场)补助。即每头猪补助600元,其中中央财政对我区补助60%,地方财政补助20%,饲养户自己承担20%。
各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全力做好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口蹄疫等重大生猪疫病防控工作。对病死猪要坚决做到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必须无害化处理。一旦发生重大生猪疫病,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果断处置。各地要积极争取解决好注射疫苗、疫苗运输、冷藏保管、佩戴畜禽标识、建立养殖档案、报告动物疫情等防疫费用,保障基层生猪疫病防控工作各项措施的有效落实。
各金融机构要按照银监会的具体部署,加大生猪产业链各环节信贷资金投放力度,解决养猪“难”问题。各地商业银行及股份制商业银行要重点加大对规模养殖企业的支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要重点满足农村养殖散户的需求。要鼓励信用担保和保险机构扩大业务范围,采取联户担保、专业合作社担保等多种方式,为养殖场(户)提供信用担保和保险业务。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和《国务院关于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07〕4号)的要求,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立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按农业用地管理。
各地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组织技术推广人员,通过实施科技入户工程等形式,根据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提高生猪生产水平的技术指导意见》,帮助养殖户解决良种和防疫中的实际问题,推行科学饲养方法,提高母猪繁殖率、仔猪成活率、饲料转化率和生猪出栏率,增加养猪收益。要把农村户用沼气建设与支持散养户发展生猪生产结合起来,因地制宜推广“四位一体”和“猪沼果”等生态养殖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