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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彩app征地补偿标准!揭阳榕城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据《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揭榕府公〔2023〕17号)和土地现状调查结果,
一、拟征收土地用途、区位、权属、面积、地类:拟征收土地位于揭阳市榕城区东升街道龙石经济联合社,总面积6.8407公顷(折合102.61亩),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地类为农用地6.6281公顷(耕地0.2155公顷、园地0.5903公顷、林地4.6962公顷、草地0.2522公顷、其他农用地0.8739公顷)、建设用地0.2017公顷、未利用地0.0109公顷。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揭府公〔2021〕9号)公布的揭阳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该用地位于揭阳市区区片综合地价第一级区片范围,补偿标准为8.8万元/亩,其中土地补偿费3.52万元/亩,安置补助费5.28万元/亩。
(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照《揭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揭阳市区征地青苗、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揭市自然资发〔2020〕20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对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人不得在该宗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四、留用地安置:具体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16〕3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省进一步完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意见的通知》(揭府〔2021〕37号)、《关于承接优化揭阳高新区(空港经济区)建设体制机制后征地社保费筹集计提标准的备案报告》(揭榕人社函〔2022〕10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补偿登记: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和地上附着物的产权证明等文件到揭阳市自然资源局榕城分局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七、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对本方案内容如有不同意见,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揭阳市自然资源局榕城分局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