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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彩app图说云南生猪产业“十四五”规划
将云南建设成为全国最先进的生猪育种中心、全国重要的优质商品猪生产基地。到2025年,全省出栏生猪4200万头,猪肉产量350万吨,综合产值达3000亿元以上。1.基地布局。以生猪调出大县为依托,全力推进寻甸、宜良、麒麟、马龙、陆良、师宗、罗平、富源、会泽、沾益、宣威、隆阳、施甸、昌宁、腾冲、镇雄、巧家、威信、凤庆、云县、永德、禄丰、武定、弥勒、建水、石屏、泸西、蒙自、弥渡、永平、鹤庆、云龙、祥云、宾川、丘北、砚山、广南、镇沅、宁洱、澜沧、墨江、景东等42个生猪生产重点县建设。42个重点县生猪养殖规模化比重达50%以上,高于全省10个百分点,重点县生猪出栏占全省的70%以上。
瞄准国内和国际两个市场,注重品牌建设,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因地制宜,将特色食材、中西菜肴风味引入猪肉制品产品的开发。
完成宣威火腿、诺邓火腿、老窝火腿、撒坝火腿、三川火腿等五大加工基地建设,完成滇东北、滇中、滇东、滇西、滇南冷鲜肉加工基地建设和滇南小耳猪、撒坝猪、迪庆藏猪等特色产品加工基地建设,全省建设具备年屠宰加工能力100万头的标准化屠宰场10个以上,10万头以上的标准化屠宰场20个以上,并配套建设相应的冷库、制肉(冷鲜肉)加工生产线;德和罐头、金锣公司等深加工企业和配套的冷链运输体系。
在加强生猪规范化、标准化和生态化生产和扩大外销的基础上,认真落实分区防控有关要求,不断整合生猪调出渠道,创新销售模式,促进养殖企业与中南区、西南区、华东区等销区签订点对点调运协议;积极探索销区和产区利益联结机制,构建稳定的生猪及猪肉产品销售渠道和市场。加强调出场的检疫巡查和监管,打造一批产品质量高、信誉好的“云猪”生产销售基地,通过“优质化、订单化”生产,实现产品的高附加值。
——生猪良种扩繁。完善种猪生产性能测定中心和遗传评估中心建设,提升巩固现有国家级核心育种场育种水平。以温氏、牧原、正邦等龙头企业为重点,加大对企业从国外引进优良种猪的支持力度,帮助指导企业制定完善种猪良种繁育计划和体系,提升优良种猪繁育水平。重点加强大型种猪场建设,保障全省种猪生产质量和生产性能。持续加大对能繁母猪存栏500头以上的种猪场支持力度,支持滇南小耳猪、保山猪、迪庆藏猪等保种场和保护区建设,鼓励在保护基础上开展新品种培育和种质资源创新,培育出符合市场需求的特色产品,开发出具有云南特色的猪肉产品品牌。完善“三群一站”体系,建设一批核心群种猪场、纯种群种猪场、扩繁群种猪场、种公猪站。扩建滇南小耳猪、迪庆藏猪等12个地方品种(培育品系)保种场(保护区)。
——标准化规模养殖。坚持良种良法配套、设施工艺结合、增产增效并重、生产生态协调的原则,建立健全标准化生产体系,大力发展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着力推进绿色生态养殖,提高规模养殖场自动化、智能化装备水平、标准化生产水平和现代化管理水平。持续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加强部省市县四级联创,切实发挥示范场的辐射带动作用。建设设计存栏1000头以上的标准化规模养殖场2000个,创建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100个。
——产品质量安全。健全饲料和兽药监管体系,建立质量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完善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加大专项整治力度,严厉打击违法添加“瘦肉精”、滥用抗生素、私屠滥宰等行为。加强养殖投入品生产和日常使用管理,强化饲料和兽药监管,严格执行准入制度。落实生猪养殖场户、屠宰加工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健全内部管控制度,切实保障猪肉产品质量安全。加强基层畜牧兽医综合执法机构建设,提升监督执法能力与水平。完善宣威、会泽等42个生猪生产重点县动物疫病防控设施,建设一批洗消中心和标准化生猪定点屠宰场,创建生猪标准化屠宰示范场10个。
——发展绿色养殖。指导规模养殖场加快建设必要的粪污处理利用配套设施,对现有基础设施和装备进行改造升级。鼓励养殖密集区建设集中处理中心,开展专业化集中处理。总结项目实施的好经验、好做法等典型技术模式,集成推广清洁养殖工艺和粪污资源化利用模式,逐场制定粪污资源化利用方案,做好技术指导和服务。升级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利用配套设施,建设区域性畜禽粪污收集处理利用中心。支持第三方处理机构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发挥专业、技术优势,建立有效的市场运行机制,引导企业提供可持续的商业模式和盈利模式,构建种养循环发展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