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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彩app-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

日期:2024-12-23 08:08:22 点击数:1 来源:杏彩app下载 作者:杏彩平台官网

  1D2NM4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五梁太乡31号村伊利牧场把污水全部倒入举报人耕地里,现造成粮食无法生长。呼和浩特市土壤1.“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五梁太乡31号村伊利牧场把污水全部倒入举报人耕地里”部分属实。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五梁太乡31号村伊利牧场实为内蒙古优然牧业有限责任公司清水河县分公司,于2013年建设,环保、土地手续齐全。牧场存栏奶牛5000头(成年母牛3000头,后备牛2000头)。该牧场的牛粪经固液分离后送至堆肥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5.7万立方米采用多级氧化塘工艺处理作为液肥,储存于设计容积8.5万立方米氧化塘,氧化塘采取人工复合防渗措施,下层粘土层、其上铺1.00毫米土工膜,氧化塘与环评设施在2016年8月一并通过环评验收。液肥每年春秋灌溉两次,灌溉前经第三方检测符合《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GB/T36195-2018)》后还田于牧场协议合作的15152亩耕地中,符合国家《畜牧粪污土地承载力测算技术指南》要求。举报人139亩的耕地位于和林格尔县大红城乡付家十六号(与清水河交界),2019年4月租给(有协议)内蒙古平发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2021年春退出合作社。2019-2021年合作社针对土地盐碱,地力贫瘠,青贮产量较低的情况,使用优然牧场经多级氧化塘处理后的水对合作社900亩耕地进行灌溉(签订了液肥消纳协议),举报部分属实。

  2.举报人反映的“现造成粮食无法生长”不属实。经和林格尔县大红城乡人民政府核查,根据内蒙古平发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2019—2021年青贮亩产量说明,平安合作社青贮亩产量从2019年0.96吨提高到2020年的0.99吨、2021年的1.1吨,2021年付家十六号耕地种植玉米作为青贮进行出售,不存在造成粮食无法生长现象。

  部分属实1.2022年4月3日内蒙古第三地勘院对付家十六号村108亩耕地进行取样检测,预计4月23日出土壤检测报告。

  2.清水河县农牧和科技局、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清水河县分局将加强监管,要求在春季、秋季粪污还田前严格按照规定委托第三方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按照农业部办公厅《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测算技术指南》进行粪污还田,并做好记录台账,严禁未经处理的粪污水直接还田。同时,清水河县农牧和科技局、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清水河县分局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定期、不定期的加强检查。

  已办结无2D2NM11.呼和浩特市东绕城高速与大黑河交汇处,永济立交桥东西各1公里处,分别有偷挖盗采沙子的行为。取沙形成的沙坑用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回填后,再用薄土覆盖,掩人耳目,上面依稀可见建筑垃圾的痕迹。以上两处地区曾在2021年秋冬季被疯狂盗采,两处沙坑附近都有赛罕区综合执法局的执勤岗亭,赛罕区综合执法局没有任何的监管,怀疑存在权钱交易。

  2.赛罕区东把栅村村北,有偷挖盗采沙子现象,偷采数量巨大,已经形成了挖沙、运沙、洗沙、销售产业链。采砂坑用建筑垃圾有偿回填(每车50元-100元不等),因东把栅村地下水水层较浅,建筑垃圾回填污染地下水。赛罕区综合执法局没有任何的监管。

  ①永济立交桥东西各1公里无采沙遗留砂坑,但在永济立交东侧约2.5公里处内有一处面积约500平方米的砂坑,为多年前形成,经对比2016年-2021年区域影像图,该处砂坑未扩大。敕勒川路街道于2020年10月在桥西区域设置2处综合执法点,对该区域进行监管,2021年秋冬季未发现疯狂盗采行为。

  ②现场发现存有一定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不存在用薄土覆盖的情况。3月30日进行了实地打孔探样,未发现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①东把栅村北留存6处废弃坑,并非偷挖盗采沙子形成,其中4处为废弃鱼塘、2处为砖场取土坑。4处废弃鱼塘占地38.3亩,形成于1984年,存在间断性养鱼、种植农作物等情况。2处取土坑分别占地3.5亩、64.56亩,形成于1992年,是原东把栅村砖场取土专用场地,废弃于2003年。

  ②比对2016年至2021年同区域影像图,影像无明显变化,只在废弃坑边角处有动土迹象,系村民新建、维修房屋私自取沙所致。

  ③采砂坑区域有少量的生活垃圾和装修垃圾,面积约350平方米,为历年来周边村民随意倾倒所致。3月30日经现场深挖探样,未发现掩埋建筑垃圾现象,不存在建筑垃圾有偿回填问题。

  ④东把栅村饮用水为地下水,调阅该村近三年饮用水检测报告,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3月30日村委会再次委托第三方进行采样检测,水质也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不存在地下水污染情况。

  部分属实1.永济立交桥东侧约2.5公里处沙坑已在3月31日完成平整;少量生活垃圾、装修垃圾已于3月31日清理完毕。

  2.东把栅村北留存的4处废弃鱼塘和1处砖厂取土坑(3.5亩)已在3月31日全部用土填平,正在进行整理,4月20日达到耕种条件后种植农作物。剩余1处取土场(64.56亩)因土地归属权的问题(经济技术开发区如意和赛罕区东把栅村委会)已提交赛罕区法院诉讼,法院判决后,将由属地按照市里确定的砂坑治理要求进行整治。少量的生活垃圾和装修垃圾已全部清理完毕。

  3.赛罕区成立了由纪委监委牵头的调查专班,对属地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履行是否到位以及是否长期存在偷挖盗采沙子、利益输送等问题进行调查,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阶段性办结无3D2NM2华盛嘉苑小区紧临南二环高架桥,车辆噪音污染严重,举报人24小时不能开窗户。呼和浩特市噪音1.2022年3月29日,经市住建局现场调查、检测,存在车辆噪音扰民情况,举报问题属实。2.针对该处噪声问题,2021年市住建局已列出计划,在原有声屏障两侧再安装120米声屏障并于2021年11月完成采购。属实新增声屏障工作已于2022年4月2日复工,计划4月30日前完成。阶段性办结无4D2NM5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富丽名源小区段高架桥快速路常年交通噪音扰民。市城建局2021年7月曾经在现场监测,结果超标,但相关部门没有在此地安装隔音屏障。市政部门曾经承诺于2021年底安装隔音屏障,始终没有开工,小区居民反应强烈。呼和浩特市噪音1.2022年3月29日,经市住建局现场调查、检测,赛罕区富丽名源小区段高架桥快速路(本小区与D2NM2编号群众环境信访案件中的华盛嘉苑小区分别位于快速路两侧)存在噪音扰民情况,举报案件属实。2.针对该处噪声问题,2021年市住建局已列出计划,在原有声屏障两侧再安装120米声屏障并于2021年11月完成采购。部分属实声屏障安装工作按照原计划于2022年4月2日复工,4月30日前完成安装。阶段性办结无5D2NM2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湾镇政府清理道路时,将尘土清理到道路两旁,路边居民受到扬尘污染。呼和浩特市大气湾镇保洁员在清理街面道路时,为了便于集中清理,将尘土堆积至道路两旁,产生扬尘污染,举报问题情况属实。部分属实上述尘土已清理完毕,下一步将严格日常管理,做到立扫立清,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已办结无6D2NM2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政府2018年建设富康山体公园,在2021年7月把富康山体公园的树木全部挖走。呼和浩特市生态1.富康山体公园地块原为市收储中心储备土地,市收储中心于2009年对该区块内约87.4亩土地进行储备,储备土地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非公园绿化用地。为改善周边居住环境,提升城市面貌,2018年—2019年玉泉区住建局按照苗圃式种植临时绿化的方案,将项目开发时产生渣土堆改造为公园,并临时种植各类树木6165株。2022年该土地出让,根据玉泉区政府党组2021年第6次会议纪要的工作安排,需将富康山体公园内树木移走,举报人反映的富康小区未经批相关部门审批开挖破坏小区南侧富康山体公园问题不属实。

  2.富康山体公园共有乔木(云杉、樟子松、国槐等)3174株、亚乔木(山桃、紫叶李、金叶榆等)2991株。目前已移植乔木3091株、亚乔木1795株,用于辖区内道路绿化、游园绿化及部分林地恢复。剩余的83株樟子松、462株山桃、374株金叶榆、360株金叶榆球5月1日前全部移植,其余附属物7月底前全部清除完毕。举报人反映的将富康公园里的树木移走(6000棵乔木,30余万株灌木),公园生态破坏严重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玉泉区政府将督促相关部门在限定时限内完成剩余树木移植并保证树木存活率。阶段性办结无7D2NM1一家养奶牛的牧场将污水倾倒至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大红城乡富家十六号村100多亩耕地里。呼和浩特市水举报人反映的牧场实为内蒙古优然牧业有限责任公司清水河县分公司,于2013年建设,环保、土地手续齐全。牧场存栏奶牛5000头(成年母牛3000头,后备牛2000头)。该牧场的牛粪经固液分离后送至堆肥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5.7万立方米采用多级氧化塘工艺处理作为液肥,储存于设计容积8.5万立方米氧化塘,氧化塘采取人工复合防渗措施,下层粘土层、其上铺1.00毫米土工膜,氧化塘与环评设施在2016年8月一并通过环评验收。液肥每年春秋灌溉两次,灌溉前经第三方检测符合《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GB/T36195-2018)》后还田于牧场协议合作的15152亩耕地中,符合国家《畜牧粪污土地承载力测算技术指南》要求。举报人139亩的耕地位于和林格尔县大红城乡付家十六号(与清水河交界),2019年4月租给(有协议)内蒙古平发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2021年春退出合作社。2019-2021年合作社针对土地盐碱,地力贫瘠,青贮产量较低的情况,使用优然牧场经多级氧化塘处理后的水对合作社900亩耕地进行灌溉(签订了液肥消纳协议),举报部分属实。部分属实1.2022年4月3日内蒙古第三地勘院对付家十六号村108亩耕地进行取样检测,预计4月23日出土壤检测报告。

  2.清水河县农牧和科技局、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清水河县分局将加强监管,要求在春季、秋季粪污还田前严格按照规定委托第三方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按照农业部办公厅《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测算技术指南》进行粪污还田,并做好记录台账,严禁未经处理的粪污水直接还田。同时,清水河县农牧和科技局、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清水河县分局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定期、不定期的加强检查。

  已办结无8D2NM8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南二环闽兴建材城有多个商铺,以销售为名义躲避环保检查,其实内部是加工车间,加工铁艺、木料封边,没有环保手续。呼和浩特市大气经调查,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闽兴建材市场内无铁艺加工车间。市场内共11家成型板封边商户,封边过程中使用符合环保标准的低挥发性颗粒胶,封边机配备布袋除尘,污染治理设施符合要求,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部令第16号),成型板封边、铁艺加工所属行业。部分属实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玉泉区分局将不定期对闽兴建材市场内商户进行监督检查。已办结无9D2NM2富康小区未经相关部门审批开挖破坏小区南侧富康山体公园,并将公园里的树木移走(6000棵乔木,30余万株灌木),公园生态破坏严重。呼和浩特市其他污染,生态1.富康山体公园地块原为市收储中心储备土地,市收储中心于2009年对该区块内约87.4亩土地进行储备,储备土地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非公园绿化用地。为改善周边居住环境,提升城市面貌,2018年—2019年玉泉区住建局按照苗圃式种植临时绿化的方案,将项目开发时产生渣土堆改造为公园,并临时种植各类树木6165株。022年该土地出让,根据玉泉区政府党组2021年第6次会议纪要的工作安排,需将富康山体公园内树木移。